发表时间: 2019-03-13 │ 点击数:
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和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泰安特种用钢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,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。
公示期:2019年3月8日至4月4日,监督电话:0531-869153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