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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投23亿元用于煤炭清洁利用

发表时间: 2018-05-18 │ 点击数: 

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场会近日在德州召开,记者从会上获悉,2016、2017年山东用于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专项奖补资金超过23亿元,今年,山东将协调落实政策资金,加大科技研发和商业推广力度。

2017年,山东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三级均成立了散煤治理工作领导机构,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职责,加强调度、检查与考核,逐步建立起横到边、纵到底的责任体系。省市县三级财政制定落实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奖补政策,2016、2017年全省落实专项奖补资金超过23亿元;开通有奖举报电话,其中2017年省级设立举报奖励资金45万元,赢得了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,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整体合力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德州和邹城的典型做法走在全省前列。其中德州市位列2017年考核第一名,该市提高财政补贴标准,修订煤炭控制指标,分解落实任务目标,实行日调度、周通报制度,督促县(市、区)进入全线工作状态。而济宁市也位居优秀行列,该市财政列支4000万元,每吨补贴100元用于清洁煤推广;各县(市、区)每吨配套奖补100元,其中邹城市对无烟煤、兰炭每吨补贴670元,对兖矿集团炉具每台补贴880元。

今年,山东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。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资金向散煤清洁化治理倾斜,专项用于补贴居民洁净型煤、优质无烟块、兰炭等和节能环保炉具的推广,真正让群众得实惠、用得起,确保“清洁煤炭+节能环保炉具”模式顺利推广。

同时,加大科技研发力度。兖矿集团要在试点推广的同时,科学做好排放数据分析,加快改性型煤、解耦炉具的产品定型和标准制定。要加大反烧炉、气化炉等烟煤无烟化燃烧节能环保炉具的开发,切实解决烟块、半烟块及其型煤燃烧的烟尘排放污染,通过专用炉具配套应用,实现烟煤、半烟煤烟尘排放达标。

此外,山东将积极探索商业模式。有条件的地区、单位,要在政府统一招标采购、集中配送基础上,探索政府招标优质品种、定额补贴群众采购、群众自主选择产品、企业订单配送服务的路子,从政府引导推广逐步向市场化过度,打造产品质量可控、群众认同接受的商业模式。